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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一个系统用例只有一个主执行者
 

2013-03-08 12:33:14 上何辉(458***3426)
潘老师,问一下,是不是一个系统用例只有一个主执行者,不可能有2个或以上主执行者?
2013-03-08 12:45:05 y.x人与自然(18****495)
个人理解,一个系统用例描述的就是系统对外提供的一种服务,这个服务所要能提供的功能、质量等指标应该是在某种特定范围之内的,具体有多少类执行者来使用这个用例都是可以的。执行者也没有主次之分,来者都是客,都要按照协议提供相应质量的服务。 画出执行者和用例的关系,是帮助我们来分析系统需要提供哪些用例(也就是服务)的。
个人浅见,不知对错,仅供探讨,呵。
2013-03-08 13:09:38 潘加宇(3504847)
是的。这个前面讲的"目标客户"是一样的。找出最想为其服务的执行者
2013-03-08 13:14:00 潘加宇(3504847)
参见《软件方法》5.2节 不要把执行者和权限管理混淆。有的人以为执行者映射了权限管理,意味着系统需要有相应的权限控制,这是一种误解。
用例的主执行者只是表明这个用例是为这一类执行者而做,但不代表系统一定要有权限控制以防止其他的人或电脑系统使用该用例。
微信的"摇一摇",是为年轻人提供的,但没有权限控制要先"登录并获得年轻人权限"才能使用,只是在考虑这个用例包含的各种需求时,要多考虑年轻人的利益。也许系统确实也有权限控制,而且角色的划分和执行者相近,但这两者要分开,更不可以因为系统不设权限控制,所以把执行者的名字合并为:用户。 "用户"这个词还是懒惰的表现,这个功能给谁用?给用户用。这样的回答,和"东西卖给消费者"一样,是正确而无用的废话。所以在给执行者命名时,尽量不要使用"用户"这个词,而是使用具体的执行者名称:储户、顾客、科长、验质员、检斤员…。
当然,设计时可以抽象出"用户"这样的超类,这样许多特征都可以复用,但做需求时不要考虑。
2013-03-08 13:15:05 潘加宇(3504847)
系统摆在那里,它的用例谁都可以用,强盗小偷。。。都可以 但认识到"关于这个用例,我的初衷是为谁而做的"才能清醒判断何为"好卖"的需求

2013-03-08 13:17:20 龙盘虎踞(615***5201)
受益了
2013-03-08 13:20:22 SAM(2278***8106)
每次听见潘老师的讲解都很收益,多多这种精简的点评
2013-03-08 13:39:22 y.x人与自然(18****495)
呵,明白了,"主"执行者的意思就是这个系统用例优先服务的对象,所以在进一步设计时要更多的考虑"主"执行者的利益
2013-03-08 13:41:58 潘加宇(3504847)
其实不是,是主动发起交互的意思。
2013-03-08 13:43:02 潘加宇(3504847)
"应该有几个主执行者"和"主执行者是什么意思"不是一回事

2013-03-08 13:45:50 龙盘虎踞(615***5201)
主执行者 是该用例最能产生服务价值的人,最能体现卖点的
2013-03-08 13:46:48 潘加宇(3504847)
不一定是人